周有安律师简介

    

    

周有安,上海德祐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经济师,1991年开始执业,至今在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已有30余年的执业经验,精通汽车买卖法律实务,熟悉合同、公司、金融、房地产、建设工程等业务领域,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专业化、高效率的法律服务,相关业绩包括原告陈某等诉被告某上市公司等股款返还案,该案诉讼历时九年,经历了最高法院提审等国内所有审理程序后成功为原告取得全部股款本金及利息;曾代表某汽车销售公司处理消费欺诈纠纷案,帮助客户扭转一审败局,取得二审胜诉的结果;主持或参与起草、修订的《上海市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2004版、2014版、2019版)、《汽车销售服务管理规范》(团体标准,2018版、2023版),均成为汽车交易的参考。曾获“浦东新区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上海市汽车销售行业协会功勋法律顾问”、“上海市汽车销售行业协会特殊贡献人物”等荣誉。

周有安是上海仲裁委员会、厦门仲裁委员会等多家仲裁机构的仲裁员,系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调解工作委员会调解员、上海市浦东新区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特邀调解员。曾任复旦大学企业研究所理事、上海物资流通行业协会汽车与配件专业委员会顾问、上海名牌评审专家、国企改制上海律师法律服务团成员、上海市律师协会公司解散与破产清算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及国资国企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兼职政府法律顾问库成员等。现任上海市销售销售行业协会法律服务委员会副主任及专家委员会专家、上海市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公益律师、复旦大学华商研究中心理事、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会员、上海仲裁协会首届会员。